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监督法规定和《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我市节能降耗专项工作进行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内容:我市“十二五”期间和2016年节能降耗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节能降耗有关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节能降耗规划制定及实施情况;节能降耗的工作成效情况;节能降耗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二、方法步骤:专项工作评议从今年6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准备、调查、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工作调查组,通过视察检查、座谈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对节能降耗工作的意见建议。
欢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17年8月11日前对政府及其部门在节能降耗工作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以将意见建议寄至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编:315300,信封注明“工作评议”字样),或发送至电子邮箱cixirenda@126.com。
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