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以来,市人大法工委积极开展法院破解民事“执行难”工作情况调研,发现我市民事“执行难”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执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行干警人均每年办案量200件以上,还需要夜间备勤,长期超负荷工作使其身心俱疲。执行队伍以新进年轻同志为主,平时忙于具体工作,疏于业务学习,基层工作、群众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一些干警事业心责任心不强,拖延执行、选择执行,对财产线索不及时调查、对查明财产不及时控制,致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二是执行工作外部配合机制不够协调。执行联动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与国土、房屋拆迁等部门在房屋征迁过程中共同解决民事执行问题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研究;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探索;与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和银行系统在信用监管体系平台建设、资产快速查询冻结等方面的配合仍需加强。
三是具体执行过程中各种矛盾交织盘结。一些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却拒不执行,通过假离婚、假调解、假租赁等方式,故意隐匿、转移、变卖财产或虚设债务,以达到规避执行的目的。有的被执行人自恃自身特殊体质,暴力抗拒执行,围攻、殴打执行人员。有的案件主体或者执行标的较为特殊,多重矛盾交织,协助执行各方立场不同,致使执行工作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