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市人大法工委着眼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共处理涉法涉诉类信访47件次,占信访总量的39.5%,较去年同期下降15.5%,诉访分离效果逐步显现,涉法涉诉类信访处理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实行来信回复答疑制度。推行来信答复制度,做到每件必转必复,除匿名信访件外,均回信告知信件的转办处理单位,同时对信件中涉及的问题予以分析并给出建议。严格落实涉诉涉法分离制度,对此类信访件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回复中告知省监督条例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处理的内容、省人大关于信访处理的规定等,使信访人了解人大信访处理的依据和处理方式,从而减少重复来信。
二是对重要信访件开展调查核实。2016年,对全国人大逐级转办的1件反映慈溪籍梅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信访件着重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调查了解情况、借阅相关侦查卷宗、核实相关案件情况等工作后,全面掌握了信访反映问题的客观情况,及时作出调查意见并形成调查报告向上级人大信访部门进行报告。
三是尝试重要信访件面对面交办。针对涉诉信访多,当事人对法院审判、执行及法官司法礼仪反映较为集中的现状,专赴法院听取了重点信访件所涉案件的处理情况,并当面交办了3件信访件。通过座谈,了解法院对人大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案件处理和信访处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当面交办的信访件指出了具体要求和答复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办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