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已经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7年2月16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7年是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二次创业”、实现“二次腾飞”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慈溪市委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第十四次党代会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快推进“二次创业”“二次腾飞”,全力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根据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全年共安排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2016年度我市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遇到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举措。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近年来我市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破解民事“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做法和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法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决议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水污染防治决议五年规划编制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和目标举措。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7.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法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此外,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2016年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和2017年安排、我市禁毒工作、民族工作、农机安全工作、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镇级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监察、司法体制改革等情况的报告,实施相关监督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全年共安排4项工作: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慈溪市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慈溪市财政决算。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慈溪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3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以上4项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做好相关工作。
如财政预算需要调整,常委会将适时安排听取和审议。
三、专项工作评议
全年安排1项专项工作评议。
评议节能降耗工作情况。重点评议市政府有关我市节能降耗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评议活动自7月份开始,为期2个月。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评议专项工作会议,听取和审议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全年共安排2项检查活动:
1.检查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执法检查活动将安排在8月份开展,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法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2.检查精神卫生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精神卫生法的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执法检查活动将安排在10月份开展,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1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五、开展专题询问
询问我市“五水共治”工作开展情况。通过专题询问了解我市近年来“五水共治”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保障前期治理成果,谋划今后治理工作,不断优环境惠民生。时间安排在10月份。由城建环保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六、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对事关民生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审查。由法工委负责牵头落实。
对列入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跟踪落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宁波市重大形势和任务变化的需要,对监督计划可作必要调整。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