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发挥代表表率作用,提高履职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届市人大代表提出“四个模范”要求。
一是做学习的模范。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法律知识学习以及科技创新、互联网+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增强表达能力、调研能力、思考能力。尽快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代表意识,明确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为履职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做联系群众的模范。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进百姓门,知百姓事,解百姓愁,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深入了解群众的疾苦,全面客观地反映群众的意见,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方面发挥积极、有益的作用。
三是做履行代表职务的模范。按时出席会议,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把基层好的意见和建议带上来。认真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发挥好监督作用,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协助政府推动工作。
四是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积极参加普法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水平,并做好宣传工作。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事事处处严格依法办事,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