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决议
2017-02-14 阅读: 2212

(2017年2月11日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等8个代表团127名代表提出的8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的议案。

  会议认为,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延续和发展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加强水污染防治,是我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优化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省委部署开展“五水共治”行动以来,我市治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水环境质量也有了较大改善。但水污染的源头控制和治理还存在较大差距,市域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尚有诸多薄弱环节,水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提升仍面临较大压力。因此,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国务院、省、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要求,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全面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是当前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会议提出,今后五年水污染防治要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五水共治”为载体,以优化完善河长制为抓手,坚持统筹谋划、循序渐进、标本兼治、防治并重、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的原则,扎实推进源头治水、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全民治水。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各级各部门的水污染防治责任全面落实,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水污染源头控制和治理更加扎实有效,污水收集处理体系趋于完善,河网水质持续提升,地表水劣五类水质断面全面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有效提高,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会议要求,加强水污染防治,必须牢固树立水忧患意识,深刻认识我市水资源紧缺、水污染较重的实际,把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纳入确保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总体布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构建生产生活生态互为促进、保护治理建设多措并举、政府企业公众齐抓共管的生态宜居宜业新体系;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人才和科技支撑,健全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必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务求实效,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举措。一是要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环境功能区划,科学合理布局和整治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严守城市开发边界、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控制三条红线。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严格环境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强化节能减排,推广清洁生产,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二是要加强水资源保护。修订完善水资源规划、城镇供水水源规划,严格落实水资源调度管理责任,强化取水许可监管,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生态补偿力度,严禁在水库集雨区内开发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注重山区生态林抚育,严格控制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加强平原绿化和北部围垦区域林带建设,促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有序推进分质供水,强化行业和居民节水举措,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实行建设项目占补平衡,确保水面率、河道流量和水库、地下水水位得到维持。三是要扎实开展水污染源头治理。稳步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预处理,规范提升企业内部治污设施,实施重点水污染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推行排水户分类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巩固行业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推广应用化肥农药控量减害,规范提升畜禽养殖,配套完善治污设施,扎实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及综合利用等农业生态循环模式。四是要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客观分析市域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一步优化设施布局,健全设施建设养护管理体系,稳步推进污水管网延伸覆盖,加强已建管网检查、维修和日常养护,确保污水收得起、送得出、处理得好。改造提升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步伐。完善排水管网体系,做到雨污分流,努力实现污水“零直排”。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已建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持续开展农村沿河渗漏公厕改造。五是要稳步提升水环境承载力。加快推进骨干河道和慈西水库等水源工程建设,扩大水面率,增加水资源总量。按照河岸同治、生态亲水的要求,加强各类河道综合整治,进一步巩固“三河”治理成果。积极探索实施水体流动、生物自净等形式多样的水生态修复。六是要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健全环保执法监管体制,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强化部门协作,切实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严格水政执法,加强河道管理,严厉打击侵占水面等涉水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激励机制,加大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投入,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立水环境第三方监测制度,定期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环保监督机制,健全举报制度,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各级宣传教育平台,围绕水污染防治加强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推进水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充分认识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积极行动起来,群策群力,万众一心,积极投入和支持水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订规划,精心实施,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市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水污染防治的监督和支持,为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作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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