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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7-01-04 阅读: 1704

                               (2016年12月30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7日至11日召开。
  建议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慈溪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慈溪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慈溪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慈溪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慈溪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慈溪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慈溪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慈溪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慈溪市人民法院院长、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慈溪市出席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他事项。






 主送:各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市级机关各部
    门、各直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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