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8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9次主任会议通过)
鉴于慈溪市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黄建钧、邹柏涌、张建程已被确定为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之规定,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9次主任会议决定:
接受黄建钧、邹柏涌、张建程提出的辞去慈溪市选举委员会职务的请求,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备案。
主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抄送:市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各镇选举委员会,各街道选举工作
领导小组。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