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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黄建钧等辞去慈溪市选举委员会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11-21 阅读: 1036

                              (2016年11月18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9次主任会议通过)

  鉴于慈溪市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黄建钧、邹柏涌、张建程已被确定为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之规定,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9次主任会议决定:
  接受黄建钧、邹柏涌、张建程提出的辞去慈溪市选举委员会职务的请求,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备案。





 主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抄送:市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各镇选举委员会,各街道选举工作
    领导小组。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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