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要坚持三大原则,做好换届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成功,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了党的领导。基层党委领导班子要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各镇、街道人大也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坚决贯彻党委的决策和部署,选举工作中碰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报告;同时要灵活运用相关法律,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委意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是充分发扬民主,争取群众信任和支持。要牢固树立人民民主意识,并将其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县乡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是发扬人民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因此要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做好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等各项工作,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和主人翁意识。要把发扬民主融入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确保市、镇直接选举建立在广泛、有序而又坚实的民主基础之上。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切实把好选举重要环节。换届选举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举法对选区划分、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协商、投票选举等都有具体规定。所以在选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发现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做法要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始终沿着法制的轨道有序进行。要依法把好选民登记关、代表候选人推荐关、代表结构比例关、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协商关、代表候选人介绍关以及选举投票关。要加强对各选区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敦促其严格依照选举法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确保选举的公开、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