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御和减轻洪涝灾害,近期,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就防洪治水工作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全民防洪减灾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多层面、多形式、多领域广泛开展《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防洪排涝和防汛防台相关知识。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制培训,强化防汛应急演练。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市民的水患意识和防洪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防洪排涝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快推进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建设。要在“三横十一纵”骨干河网建设总体规划的框架下,统筹谋划好全市防洪综合规划,努力形成总领全局的规划体系。确定骨干河道建设时序,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改善中西部排涝条件。加快实施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提升中心城区排涝能力。健全清淤机制,全面推进“河、湖、库、塘”清淤工作,提高调蓄能力。重视和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充分发挥农田水利基本设施防洪排涝功能。
三是加强水利设施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内容、落实管理主体、提高管理标准、保障管护经费、补齐管理短板、加大考核力度,实行水利工程全过程、各环节标准化控制,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持续、高效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排涝效益。进一步强化镇村小型水利设施管理和维护,落实管理主体,明确工作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小型水利设施发挥应有作用。
四是加大水政执法力度。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探索建立完善水利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大镇(街道)专业技术人员及执法人员的配备力度,通过组织常态化的培训,增强执法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提升水政执法效能和管理水平。要严格执法,加强河道清障,严厉打击侵占河道水面等涉水违法行为,确保水利工程和河道行洪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