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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马映月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2016-08-02 阅读: 924

市人民法院:
  经2016年7月29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任命:
  马映月(女)、马雅珍(女)、王旭利(女)、王建定(女)、王小明(女)、孙君(女)、孙巧维(女)、胡央聪(女)、黄萍(女)、黄明聪(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王海标、金冠旦(女)的慈溪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1日



 抄送:各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
    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人大常
    委会组成人员;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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