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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潘浩国等免职的通知
2016-08-02 阅读: 975

市人民法院:
  经2016年7月29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免去:
  潘浩国、胡伯新、邹建祥、李杰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1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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