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进一步提高我市防洪治水的能力和水平,防御和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防洪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副主任吴武忠、龚建长、黄柏寿、严新章、施森章等参加视察。副市长许文东陪同视察。
当天上午,代表们聆听了《防洪法》专题讲座,集中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防洪法》工作情况的汇报。下午,代表们分两组前往横河镇华佗殿江、东横河、子陵村,观海卫镇徐家浦十塘闸和郑徐水库等地,就我市《防洪法》贯彻实施情况实地视察。
视察中,黄建钧对我市防洪工作给予肯定。他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防洪防汛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防洪减灾的规划建设持续推进,防洪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水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黄建钧指出,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给防洪排涝工作带来更加严峻的挑战,局部地区因强降雨造成的积涝现象时有发生,骨干河网建设推进力度还有待增强,涉水违法现象还比较突出并影响到正常的排涝。
黄建钧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提高全社会防洪减灾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来抓,多形式、多领域广泛开展《防洪法》宣传,尤其要强化各级各部门的防洪意识和防洪责任,坚持做到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常抓不懈;要进一步补好补齐工作短板,发现和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法完善防洪排涝规划,加快防洪排涝工程建设速度,加大水政执法力度;要切实强化工作保障,按照《防洪法》的要求,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的防洪应急预案和防洪抢险工作方案,同时进一步加强同企业、社会组织的沟通合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入到防洪减灾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