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经2015年11月30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马焕勇为慈溪市副市长。
决定免去:
陈兴立的慈溪市副市长职务。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1日
抄送:各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各
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