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三项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2016-06-12 阅读: 846

  近年来,市检察院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分析研判等措施,切实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有效促进检律沟通交流,推动形成良性检律关系。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实现检律互动有序化。出台《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接待暂行办法》,规范自侦案件律师会见申请流转、审批程序,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律师会见申请在案管、自侦部门之间快速流转以及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确保律师会见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全程留痕。2013年制定《刑事案件“诉前会议”实施办法》,创新推行刑事案件“诉前会议”机制,使律师在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方面与侦查人员和检察人员享有平等交换意见的机会和权利,通过采纳律师合理意见实现诉讼分流,将检律互动在案件实体审查中推向深入。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实现律师执业便捷化。加大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的对接力度,积极争取律所配合,全面掌握全市律所公函及律师身份证、执业证、电话和QQ号码等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律师身份信息数据库,设立“案管服务律师QQ群”,为律师查询案件、预约申请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目前全市20余家律所全部加入该群,工作效率大为提高。同时,在院官方微信平台主动推送相关案件审结起诉等信息,并在案管中心受理大厅设置官微二维码摆台,来院律师只需轻扫二维码关注微信,即可及时了解检察办案动态。

  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实现整改反馈及时化。案管部门定期分析研判律师执业保障工作情况及突出问题,形成专项工作报告,提请检委会讨论决策后,责成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并在下次检委会上对整改情况予以通报。对发现的律师执业保障与检察工作之间衔接不畅等问题,案管、反贪、反渎等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律师代表反馈,促进司法工作规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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