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反映污染环境犯罪惩治呈现三方面特征
2016-04-15 阅读: 829

    去年以来,市检察院起诉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6件38人,占2013年至今案件总数的50.98%和总人数的52.05%。经分析,污染环境犯罪惩治呈现出三方面特征:
  一是惩治领域扩大。治理对象从电镀行业扩大到发黑工艺、电解抛光、废塑料退镀、油磨泥内提取废油等行业。2015年办理案件中,上述四类案件数和涉案人数分别占总数的50%和65.79%。
  二是主体认定延伸。在加大对无经营资质的本地夫妻档、外来流动人口污染环境犯罪惩治力度的同时,将污染环境犯罪打击对象延伸到具有资质的致污企业和实施关联犯罪行为的其他主体。
  三是处罚力度加大。一方面司法机关加大了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的调查取证和认定力度,从而在量刑过程中将罚金数额大幅度提升;另一方面对于具有经营资质的涉嫌犯罪的企业,严格依照刑法实行双罚制,加大罚金刑的适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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