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总第100期)
2016-02-03 阅读: 1390
人大工作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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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00期)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

     

目录
     
【工作交流】△市人大常委会“支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信息摘登】△观海卫镇开展 “我为治水献一策”活动
      △崇寿镇人大“四看”督查推进“两创”工作
【两院工作】△市法院强化立审衔接确保行政审判依法有序
【要情快递】△2015年12月人大工作简要回顾

市人大常委会“支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近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情况并召开专题询问会。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在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公立医院改革、基层服务能力、基本药物制度、医保使用绩效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通过下列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坚持公益性质,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不断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扎实推进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总量和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核定办法,以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建立健全新形势下的公立医院投入补偿机制,增加财政投入在公立医院总支出中的比重,保障公立医院有序运行、健康发展。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积极推进、不断完善市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机制。有序推进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医务人员下基层,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积极发展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特色专科服务,重点加强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以及康复医疗、临床护理等住院服务能力建设。加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通过定向培养等方式,进一步充实基层卫生队伍,吸引卫生人才流向基层、扎根基层,缓解基层卫生人员紧缺问题。
  三是密切联系实际,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积极参加宁波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与定价机制改革试点,完善价格谈判机制,实行联合限价采购,最大限度地挤压药品价格虚高水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慢性病配药用药问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市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慢性病用药衔接,方便群众按需配药。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努力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在线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四是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医保使用绩效。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实行医保支付总额预算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按单位付费及服务单元付费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发挥医保支付方式对控费的激励约束作用,建立节余分享、超支分担机制,鼓励医院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建立医保与医疗机构定期协商和风险分担机制,完善医保支付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精细化协议管理,科学构建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差别化支付政策。探索与基本医保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医保个人历年账户适用范围。

观海卫镇开展“我为治水献一策”活动
     
  近日,观海卫镇开展治水成果展示暨“我为治水献一策”活动,并邀请辖区内部分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参加。
  代表们实地视察了位于南港的后檐河,听取了镇政府相关情况汇报,认为今年镇政府大力实施“五水共治”,工作重点突出,截污纳管、排水许可管理、河道疏浚、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整治、渗漏公厕改造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相关工作措施效果都比较好,达到了预期标准,群众满意度较高。
  活动中,代表们纷纷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关于河道治理方面的意见,建议政府不断巩固和扩大治水成效,力争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使观海卫的生态环境不断转好。

崇寿镇人大“四看”督查推进“两创”工作
     
  近年来,崇寿镇人大实施人大代表分批次深入一线督查制度,积极助推“全国文明镇”和“国家级卫生镇”创建工作。
  一是现场督查看进展。建立健全督办机制,畅通投诉、监督、建议、举报渠道,定期开展巡视督查,督促镇政府及时整改。二是发现矛盾看问题。经过多次一线督查,发现全镇整体环境、市场管理服务、垃圾中转站清理、马路市场整治管理等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提出建议看整改。强调相关措施要落实到位,如垃圾中转清理要及时,废品回收治理要跟进,卫生习惯养成要提速。督促政府不断树立样板,全力抓好主干道路秩序,进一步整治马路市场,加强宣传普及,号召全民参与“两创”。四是督查落实看效果。开展定期回访,确保人大所提意见建议得到整改落实,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形成“抓整体顾局部有细节”的整改作风。通过民意调查,及时了解群众意见,要求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完善,加快推动“两创”进程。

市法院强化立审衔接确保行政审判依法有序
     
  面对新行政诉讼法及立案登记制实施后,行政诉讼案件急剧增长的新形势,市法院在严格贯彻立案登记制的同时,做好立案审查把关,加强立审顺畅衔接,取得了良好效果。主要做法有:
  一是收案留痕,消除疑虑。当事人向立案庭递交起诉材料后,符合条件或者当场补正后符合条件的,一律予以立案;需要另行补正的,进行登记后,出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能当场决定是否立案的,出具立案登记材料接受单。
  二是沟通释明,减少诉累。对明显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如明显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明显错列被告、没有事实根据的起诉,加强与当事人沟通,进行释明,要求补正或拿回起诉材料;对拒不补正或坚持立案的,由立案庭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
  三是分工配合,依法把关。立案庭对是否立案把握不准的,接受案件后先进行登记,及时与行政庭会商得出相关意见,并由立案庭在规定时间内立案或者答复当事人,确保对当事人一次性补正告知,同时避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四是及时汇报,取得支持。对是否立案难以把握、尤其是偏向不予立案的案件,及时向上级法院立案部门汇报寻求指导。

2015年12月人大工作简要回顾
     
  12月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0次主任会议。会议研究确定部分市十六届人大代表的补选事项,听取和讨论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研究确定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
  12月7日,省人大代表、宁波市市长卢子跃来南孙塘社区代表联络站开展主题接待活动,就《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部分群众和代表意见。宁波市政府秘书长王建社,市委书记卞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黎明、副市长许文东等参加。
  同日,省人大召开全省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视频交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副主任吴武忠、龚建长、严新章、施森章参加会议。
  12月1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1次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今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关于转型升级十大组合拳落实情况主题监督活动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指导意见。
  12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镇、街道人大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武忠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副主任龚建长、叶黎明、黄柏寿、严新章、施森章出席会议。
  12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宁波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慈溪中心组代表就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及“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开展会前视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市委常委、观海卫镇党委书记张炳华,周巷镇镇长陈仲才参加视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杰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黎明陪同视察。
  12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森章参加视察。
  12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2次主任会议。听取市委组织部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讨论提出关于提请任免陈濛等职务的议案。听取和讨论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个别市十六届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及相关决定草案。听取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慈溪市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及相关决议草案。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工作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商标法执法检查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同意将该报告印发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对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听取和讨论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以及补选张晓宇等12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相关公告草案。讨论确定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优秀建议和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听取和讨论个别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辞职事项。讨论提出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的意见。
  12月28日-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森章赴甬参加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12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慈溪市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作出关于批准2015年慈溪市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市十六届人大代表陈志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经表决,作出关于许可对市十六届人大代表陈志海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以及补选张晓宇等12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慈溪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并通过陈杰峰常务副市长受施惠芳市长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决定任命毛群谊为慈溪市规划局局长;决定免去楼树芳的慈溪市规划局局长职务。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任命陈濛为慈溪市人大常委会白沙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陆建章的慈溪市人大常委会白沙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熊建飞的慈溪市人大常委会白沙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审议个别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辞职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



 主送:各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全体市人大代表。
 抄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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