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情况并召开专题询问会。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在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公立医院改革、基层服务能力、基本药物制度、医保使用绩效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通过下列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坚持公益性质,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不断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扎实推进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总量和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核定办法,以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建立健全新形势下的公立医院投入补偿机制,增加财政投入在公立医院总支出中的比重,保障公立医院有序运行、健康发展。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积极推进、不断完善市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机制。有序推进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医务人员下基层,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积极发展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特色专科服务,重点加强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以及康复医疗、临床护理等住院服务能力建设。加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通过定向培养等方式,进一步充实基层卫生队伍,吸引卫生人才流向基层、扎根基层,缓解基层卫生人员紧缺问题。
三是密切联系实际,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积极参加宁波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与定价机制改革试点,完善价格谈判机制,实行联合限价采购,最大限度地挤压药品价格虚高水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慢性病配药用药问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市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慢性病用药衔接,方便群众按需配药。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努力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在线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四是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医保使用绩效。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实行医保支付总额预算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按单位付费及服务单元付费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发挥医保支付方式对控费的激励约束作用,建立节余分享、超支分担机制,鼓励医院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建立医保与医疗机构定期协商和风险分担机制,完善医保支付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精细化协议管理,科学构建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差别化支付政策。探索与基本医保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医保个人历年账户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