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法院引入慈溪市娱乐行业协会参与案件调解。至今已审结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提起的著作权侵权系列案件257件,其中经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或者撤诉的占75.48%,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近50%,成效初显。
一是明确案件适用范围。主要针对案件事实清楚,但双方当事人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判决后存在执行困难等问题的著作权侵权系列案件引入娱乐行业协会调解,对该协会自律范围外的案件明确不适用。
二是确定调解方式。对刚起诉的案件由立案庭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对受理后的案件由承办部门委托协会诉中调解,对案件当事人就法律适用和专业知识均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法官、协会联合调解。
三是引入专家陪审。邀请协会理事会成员中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借力其专业知识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专业角度调解,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
四是定期沟通联系。定期向协会发送相关案件审理情况,就我市著作权侵权情况共同研判分析,为协会规范会员单位经营行为提供相关信息,减少相关市场主体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