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我市设施农业建设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新章参加视察。
5月1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8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市委组织部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同意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同意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听取市法院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同意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听取市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情况的说明,同意将相关任免事项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2014年慈溪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执行情况和2015年收支计划的报告及调查报告,同意将该两项报告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听取和讨论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报告,同意将该报告连同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讨论通过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促进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讨论提出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的意见。
5月12日,宁波市人大常委副主任邬和民来慈视察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长陪同视察。
5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我市“天网工程”升级改造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武忠参加视察。
5月1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慈溪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执行情况和2015年收支计划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人民陪审员任免议案。审议并通过陈杰峰常务副市长受施惠芳市长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决定免去张定伟的慈溪市副市长职务。审议并通过市法院院长杨永宗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审议市检察院检察长傅其云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任命王春媛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接受傅其云辞去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作出相关决定。决定王春媛副检察长代理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5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代表联系政府部门工作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黎明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