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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区实施代表履职“积分制”管理
2015-09-25 阅读: 24043

    今年,杭州市江干区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工作中实施了履职“积分制”管理,推动该项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一是细化考核办法。考核内容由“基本分”(100分)和“加分项”(35分)两部分组成。基本分包括积极参加活动方面(65分)和发挥代表作用方面(35分),加分项(35分)包括撰写心得、参政议政及代表荣誉等考核项目。
  二是确保考勤落实。年初,区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年度代表活动计划,使代表们对闭会期间的履职活动做到心中有数。在具体活动中,对小组代表的出席情况、发言情况以及提出意见情况进行登记,结束后附在履职积分档案后,作为考勤依据。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考核意见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考核结果将在本级人大代表中通报,并作为代表连任提名、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在年末考评中,将年度考核优秀作为推荐当年区级代表履职积极分子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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