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于6月至8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执法检查,并就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是强化宣传辅导,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商标意识。强化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行业协会、规模企业负责人的商标知识培训,营造使用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商标品牌推广力度,积极争创品牌商标,以品牌带动经济结构优化,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鼓励和支持企业多渠道多媒体开展商标品牌形象广告传播活动,提高商标品牌知名度。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商标品牌运用水平。市政府要站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角度,将商标品牌工作纳入到整体经济工作之中。注重对商标管理、保护的研究,特别是加强对商标品牌资源开发利用的研究。指导企业搞好商标资产运营,实现商标品牌的最大效益。优化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不断提高商标的知名度。
三是深化多元服务,进一步健全商标培育体系。加强对拥有自主商标品牌的企业在商标规范使用和品牌培育运作方面的指导,鼓励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加入行业协会或集体组织,加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健全完善商标工作长效机制,整合部门资源,为企业提供商标品牌咨询指导、业务培训、法律援助等服务。进一步加强对品牌指导站的经费、人员、场所的保障,大力推动省示范品牌指导站和星级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
四是提升联合机制,进一步加大商标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商标投诉渠道,深化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制度。落实商标印制管理责任,规范商标印制行为,控制商标违法源头。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行为,切实维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加强商标品牌人才培育和管理队伍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应对商标纠纷,提升企业的商标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