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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流】△市人大常委会关注社会保障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促进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专项监督
【信息摘登】△掌起镇人大组织开展生态建设专项工作评议
△古塘街道人大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审判
【两院工作】△市法院三项举措巩固深化庭审记录改革效果明显
△市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措施助力平安慈溪建设
【要情快递】△2015年5月人大工作简要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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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注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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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社保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三方面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社保政策的关注研究。进一步加大关注力度,及时掌握各类社保政策特别是社保基金统筹、延迟退休等政策的变化动向。主动了解周边地区的相关政策,积极借鉴成功经验,尽可能地使社保政策与周边地区保持基本一致。加强社保政策研究,对于地方社保政策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要从我市实际出发,采取稳妥措施并积极向上反映。认真研究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积极解决困难群体养老保险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社保政策的宣传辅导。加强社保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业主依法保险意识,提高职工参保积极性。加强社保工作人员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优化服务质量,从注重大厅服务逐步转向大厅服务与上门服务并重。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社保经办人员的集中辅导,及时解答群众关心问题,增强辅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社保基金结余管理,坚决杜绝挪用或者调剂。健全社保基金动态分析和预警机制,从严查处冒领和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行为,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加强基金保值增值方面的研究,更好发挥存量资金作用。科学设置监管机构,有效整合人力资源,积极提升基金监管效能。加强社保信息系统建设,健全社保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基金管理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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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促进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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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集中部署以“促进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为主题的专项监督工作。
这次专项监督从5月开始,至11月结束,分准备动员、调研检查、问题梳理、整改落实、集中审议五个阶段。重点监督2012年以来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执法司法、防范冤假错案等情况,同时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主要内容包括规范执法司法情况,是否存在执法不公、刑讯逼供和其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取证问题;严格执法司法情况,是否存在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反规定程序办理案件,特别是办理关系案、人情案,徇私枉法等问题;廉洁执法司法情况,是否存在贪污受贿、以案谋私、权钱交易和其他违纪违法等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将运用听取专题汇报、组织代表视察、开展履职评议、主任会议讨论、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深入开展监督。一是听取市法院、公安局关于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工作的专题汇报;听取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转办的涉法涉诉信访办理情况以及重要信访件所涉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二是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人民法庭工作情况。三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关于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四是开展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评议。五是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关于执法司法中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六是就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落实司法机关重大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特别是检察监督意见办理回复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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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起镇人大组织开展生态建设专项工作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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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掌起镇人大组织镇人大主席团全体成员和市人大代表掌起中心组全体成员,听取镇政府关于生态建设和“五水共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生态建设工作开展专项评议。
会上,代表们结合实际,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和民间组织作用,引导全民主动参与生态建设。二是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抓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整治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三是注重建管并举,高度重视市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运行维护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养护管理体系,提高污水处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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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塘街道人大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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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古塘街道人大组织辖区内的市人大代表赴浒山法庭旁听了一起公开开庭审理的民事纠纷案件。庭审后,代表们视察了法庭文化建设情况,听取了法庭工作汇报。
代表们认为,旁听庭审既是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又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发挥代表作用,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浒山法庭在案件数量多、办案人员少的情况下,能严格遵照程序办案,坚持司法公平,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审判透明度和案件办理质量,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值得肯定。同时,代表们还就进一步加强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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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三项举措巩固深化庭审记录改革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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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法院不断加大庭审记录改革工作力度,2至4月份庭改案件分别为171件、242件、420件,占当月开庭案件的19.8%、31.2%、42.4%,案件数量和适用比率均持续攀升。省内已有十余家法院赴市法院考察借鉴。该院主要举措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持续发力。院长对庭改工作亲自进行督促部署,要求保持领先优势,巩固扩大成效。针对提升进度缓慢、书记员全程参与度高、既定流程落实不严等问题,采取分管副院长主持召开会议、各庭互相交流探讨、查找症结的方式,积极破除瓶颈制约,努力提高庭改率。
二是升级设备,强化保障。今年1月份,市法院为15个审判庭配备无线鼠标和全向话筒,安装录音软件,在数字法庭录音录像基础上,启用全向话筒对庭审进程录音备份,并将音频文件专门存储,确保备份数据安全。目前,市法院正在为所有的数字法庭配备全向话筒和无线鼠标等设备,以实现硬件保障全覆盖。审判管理系统中增加“庭审记录改革”项后,即纳入案件信息录入评查范围,要求庭改案件勾选该项案件特征,确保统计数据精确。
三是定期通报,鞭策后进。庭改推进初期,市法院建立台账,分庭详细记录案件数量、是否存在故障等基本情况,便于适时把握分析。自3月份开始,市法院对行政庭之外各业务庭庭改实施情况进行按月通报,通报内容涉及案件数量、适用率、主要案由、是否当庭宣判、是否简式判决、书记员参与程度、笔录类型、庭审时长等10大项19小项,起到了鞭策后进的作用。少数推进缓慢的部门已经或正在实施整改,庭改工作将继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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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措施助力平安慈溪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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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平安慈溪”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近日,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平安慈溪”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从统一思想认识、打击刑事犯罪、惩防职务犯罪、化解社会矛盾、规范法律监督、加强责任落实等六个方面入手,细化制定17项措施,并建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服务“平安慈溪”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平安建设牵头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能作用。同时,该院注重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动配合,抽调刑检部门业务骨干,建立案件从快办理机制,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缉枪治暴、生态环境治理、网络诈骗、打击毒品犯罪、传销犯罪等专项行动,并组建运行网上举报、控告申诉、在线法律咨询、案件查询等检民互动平台,完善舆情监测机制,切实提升检察服务我市平安创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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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人大工作简要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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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我市设施农业建设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新章参加视察。
5月1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8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市委组织部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同意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同意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听取市法院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同意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听取市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情况的说明,同意将相关任免事项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2014年慈溪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执行情况和2015年收支计划的报告及调查报告,同意将该两项报告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听取和讨论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报告,同意将该报告连同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讨论通过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促进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讨论提出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的意见。
5月12日,宁波市人大常委副主任邬和民来慈视察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长陪同视察。
5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我市“天网工程”升级改造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武忠参加视察。
5月1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慈溪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执行情况和2015年收支计划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人民陪审员任免议案。审议并通过陈杰峰常务副市长受施惠芳市长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决定免去张定伟的慈溪市副市长职务。审议并通过市法院院长杨永宗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审议市检察院检察长傅其云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任命王春媛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接受傅其云辞去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作出相关决定。决定王春媛副检察长代理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5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代表联系政府部门工作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黎明参加会议。
主送:各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全体市人大代表。
抄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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