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评议生态市建设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的决议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此次评议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做宽评议范围。与以往主要涉及单个部门相比,此次专项工作评议涵盖了环保、经信、国土资源、住建、城管、水利、农业、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多个部门的工作,评议范围有较大幅度的拓展。同时,继续采取市镇两级联动的方式进行,力求增强评议工作的客观性和实效性。
二是做实专题视察。结合我市实际和上级要求,组织开展“五水共治”、重点行业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多项专题视察,深入了解面上工作,客观评估工作成效,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做深专项报告。要求市政府在提交生态市建设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一并说明《慈溪生态市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重要生态指标、重点生态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形成附件提交评议大会。市人大常委会还将组织人大代表作大会评议发言,供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