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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华江辞去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2015-05-25 阅读: 1535

   (2015年4月24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由我市选举产生的宁波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徐华江,已向慈溪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去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接受徐华江辞去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主送:各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市级机关各部
    门、各直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宁
    波市人大常委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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