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已经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1次主任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4日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5年1月4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1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慈溪市委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发展、民生、生态、和谐”工作主线,依法履职,强化监督,务实为民,担当有为,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努力为推进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根据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全年共安排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市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经费保障机制、教师队伍建设、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协调发展、职业培训等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2.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2014年我市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和2015年工作安排。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三改一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市“三改一拆”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推进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主要内容,以及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下步工作安排。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执法司法公信力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法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7.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市政府“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适时作出“七五”普法决议。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法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此外,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关于2014年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和2015年安排、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旅游业发展、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商品市场物流园区开发建设、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建设、生态市建设决议年度执行计划和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等情况的报告,实施相关监督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全年共安排5项工作: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慈溪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情况和2015年收支计划的报告。
该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慈溪市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4年慈溪市财政决算。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慈溪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3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以上4项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做好相关工作。
如财政预算需要调整,常委会将适时安排听取和审议。
三、专项工作评议
全年安排1项专项工作评议。
评议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重点评议慈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的执行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评议活动自5月份开始,为期2个月。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评议专项工作会议,听取和审议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由城建环保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全年共安排2项检查活动:
1.检查气象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气象灾害防御、气象资源开发利用、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执法检查活动将安排在4月份开展,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5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业农村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2.检查商标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商标法宣传教育、品牌培育、注册商标保护、商标执法等工作情况。执法检查活动将安排在8月份开展,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五、开展专题询问
询问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工作情况。通过专题询问了解我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情况,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时间安排在11月份。由教科文卫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六、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对事关民生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审查。由法工委负责牵头落实。
对列入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跟踪落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宁波市重大形势和任务变化的需要,对监督计划可作必要调整。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