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2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涉嫌违纪,胡培浩向慈溪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慈溪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接受胡培浩辞去慈溪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并报慈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