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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岑纪惠等辞去慈溪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4-12-09 阅读: 1533

(2014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岑纪惠、叶海根、陈树忠、宓潭、韩密珍、谢振康、罗鑫强、袁庆锋等8名代表,因岗位变动和工作需要,已分别向慈溪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慈溪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报告。
  伍海群代表因职务犯罪,向慈溪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慈溪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接受上述9名代表辞去慈溪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上述代表的资格终止。
  陈新照、杨勇、王松来、施科、徐华江等5名代表已调离慈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他们的代表资格终止。
  徐行道代表因病去世,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上述情况报慈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主送:各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市级机关各部
    门、各直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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