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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宪法权威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国家宪法日学习教育活动
2014-12-09 阅读: 386

    为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12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了首个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副主任吴武忠、叶黎明、孙根德、黄柏寿、施森章出席活动。
    活动集中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和宪法的主要内容。黄建钧在活动中指出,宪法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民主权力和意愿的直接反映,是全社会必须严格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宪法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遵守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黄建钧强调,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各项职权中,保证宪法的实施是第一位的,是最核心和最重要的任务。因此,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坚决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宪法权威。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法律规定行使国家权力,推动和监督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要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督促“一府两院”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依法用权、规范用权、为民用权,增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意识和能力。要突出执法检查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法律实施情况。要强化司法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司法监督实效。要坚持和保障人大代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牢固树立对代表负责、为代表服务、受代表监督的观念,努力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黄建钧要求,要全面深入地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宪法的指导思想,深刻理解宪法的精神实质,强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把学习宣传宪法摆上全民普法教育的突出位置,为推动社会各界深化对宪法内容和精神的认识、保证宪法实施创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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