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市行政中心九楼中会议室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对市人大机关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陈新昌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和市委督导组组长徐桐琦作了讲话。省、宁波市委联合督导组副组长吴勇、督导组成员王莹及市委督导组(第六组)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央、省、宁波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指出,市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
黄建钧主任会上强调,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的要求,市人大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应抓好以下几点:一要深刻领会,充分认清人大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二要明确要求,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重点要把握好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关键环节。三要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市委督导组组长徐桐琦在讲话时指出,要全面领会中央、省、宁波市和市委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聚焦“四风”问题,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要注意领导带头学习,累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天。要从严要求,不折不扣地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要统筹兼顾,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做好结合文章。此外,徐桐琦组长还在会上表态,将紧紧依靠人大机关党组开展好督导工作,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坚持以良好的作风将督导工作抓实抓好。
市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动员会,同时邀请了机关非党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