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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4-01-08 阅读: 1614

各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已经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主任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1月3日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3年12月20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4年是我市全面加快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全力推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届中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发展、民生、生态、和谐”的工作主线,依法履职,务实创新,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促进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根据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全年共安排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2013年我市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安排。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森林慈溪”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当前“森林慈溪”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法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计划生育执法情况等,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我市生态市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6.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法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此外,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报告,防洪排涝工作情况报告,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落实情况报告,杭州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报告和生态市建设决议执行的年度工作安排情况报告等,与上级人大联动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实施相关监督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
全年共安排5项工作: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慈溪市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3年慈溪市财政决算。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慈溪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情况和2014年收支计划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慈溪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以上3项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以上2项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如财政预算需要调整,常委会将适时安排听取和审议。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全年共安排2项检查活动:
  1.与上级人大联动,检查科学技术进步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根据上级人大部署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7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2.检查《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使用、维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情况。执法检查活动将安排在8月份开展,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四、专项工作评议
  全年安排1项专项工作评议。
  评议我市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工作情况。重点评议非法、违规产能整治,低效行业效能提升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及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安排。评议活动自5月份开始,为期3个月。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工作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五、开展专题询问
  询问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通过专题询问了解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非法营运车辆处置等情况,从而推动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时间安排在10月份。由法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六、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和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加强对实施法律法规的配套规定和事关民生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由法工委负责牵头落实。
  对列入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按照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跟踪落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宁波市重大形势和任务变化的需要,对监督计划可作必要调整。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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