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9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李洪波、陶尧土、罗小利、裘云龙、陈国焕、戚春良、徐惠炎、方健等8位代表已分别向慈溪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慈溪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接受上述8位代表辞去慈溪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条的规定,上述代表的资格终止,并报慈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