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新增财政资金400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创建宁波市级以上生态村213个,累计启动培育建设中心村三批20个……”11月22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主持会议,副主任吴武忠、龚建长、叶黎明、孙根德、黄柏寿、施森章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从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为切入点,以产业发展、农民富裕、乡风文明、社会和谐为落脚点,建设了一批省内领先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初步形成了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会议强调,“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我市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意识,积极稳妥地予以推进。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强社会公众参与意识,引导和鼓励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要抓好中心村、特色村、环境改造提升村和全面小康村建设,做好环境整治等基础性工作,使之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样板和亮点。要完善政策,深化改革创新,切实抓好要素保障,进一步提升我市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各街道工委今年工作开展情况和明年工作安排。研究了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研究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宜,通过了会议建议议程,决定于11月29日举行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