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本次会议的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3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残疾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二、参加会议对象
(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二)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1.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残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2.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附海镇、逍林镇、胜山镇、新浦镇、长河镇、庵东镇人大主席,崇寿镇人大专职副主席,以及上述镇、街道市人大代表各1名;
3.邀请市政协、市委组织部1名领导参加会议。
三、会议材料
提交会议审议的报告均打印80份(其中人事任免议案打印45份),连同电子文本一并于8月23日上午10∶00前送市人大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列入本次会议议程(联系人:黄佰银;联系电话:63980910,13906748070)。
四、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定于8月27日上午9∶00开始在三北大街综合写字楼(三北大街777号)南楼八楼会议室进行,会期预定一天。
请与会同志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