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出台了《点名预约接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着力打造方便群众来访的“绿色通道”。
点名预约接访是指在检务公开栏、控申接待大厅等媒体、场所公示该院相关业务科室办案骨干的姓名、照片、法律职务等基本信息,由来访群众根据自己需要和意愿选择被公示人员进行接访的工作制度。该办法坚持方便群众、首办负责及依法处理三项基本原则,规定了五种可以适用点名预约接访的情形:一是控申科接待人员需依法回避的;二是涉及有关业务科室具体案件或专业性强,需要业务科室骨干接访的;三是经控申科多次接访,做出释法说理,信访人仍不服的缠诉、久拖不决的重复访;四是涉及未成年人、女性、残疾人等个人隐私情形的;五是其他经控申科审查确需由信访人点名预约接访的;同时,该办法还细化了点名预约接访的操作流程及工作责任,并将点名预约接访执行情况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