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本次会议的议题
补选宁波市十四届人大代表。
二、参加会议对象
(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二)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1.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
2.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3.邀请市政协1名领导参加会议。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定于6月6日上午9∶00开始在三北大街综合写字楼(三北大街777号)南楼八楼会议室进行,会期预定半天。
请与会同志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