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2日在慈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其云
各位代表:
2012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认真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抓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我市“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围绕中心,主动服务,着力保障科学发展大局
切实保障经济平稳增长。制定“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定向联系镇(街道)、企业制度,了解掌握经济发展情况和企业的法律需求。及时出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十二条意见等文件,构建“打防护疏”一体化工作机制,重点打击职务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等严重危害企业生产秩序的刑事犯罪。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慎重办理涉企案件88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3名企业急需人才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保障企业正常经营,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好发展。
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开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专项行动,共起诉信用卡诈骗案件87件93人、保险诈骗案件14件24人、合同诈骗案件11件1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件1人,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起诉上述两类案件69件89人,保护和促进了企业自主创新。
切实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起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9件31人、销售假药犯罪案件14件14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起诉毒品犯罪案件174件210人。开展互联网整治活动,起诉黑网吧非法经营案件118件157人。在成功办理宁波市首例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后,针对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的关键环节,提出防范对策和应对措施,所撰写的深度分析报告受到市委领导和宁波市检察院领导的肯定。
二、立足职能,创新管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957件294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839件275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272件470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687件3871人。抓住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突出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共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61件376人,起诉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类犯罪案件878件1163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53名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对101名犯罪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建立防范为先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81件521人,其中检察长接待21件21人,所受理事项均已妥善处理。强化源头治理,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在易引发涉检信访的重要环节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做到预警在前,防范在先。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对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正确处理的54件刑事、民事申诉案件,教育引导当事人息诉服判。深化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成功调处民事申诉案件6件,刑事和解案件11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努力消除社会隐患。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行涉罪未成年人年龄先行调查机制,查实并纠正了17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年龄认定问题。积极探索公益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会同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公益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联合意见。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执法信息联网系统的即时定位、轨迹查询等功能,防止脱管、漏管等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室贴近群众的优势,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执法风险评估等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有效的检察服务。
三、惩防并举,强化监督,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8件18人,其中贪污案件1件1人,受贿案件7件7人,挪用公款案件3件3人,行贿案件7件7人。其中大案13件13人,同比增长44.4%,要案3件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我院办理广电系统窝案的经验做法被上级检察机关推广,推动了该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6人。严格落实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律师会见等制度,确保依法、规范、文明办案。
着力预防职务犯罪。组织召开2012年度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协调全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有效运用预防联席会议、专项预防等形式,充分发挥各预防成员单位的主体作用,着力形成社会大预防格局。与市监察局、审计局共同出台关于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制度的意见,增强廉政合同的约束力。充实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共开展廉政讲座19次。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撰写的2011-2012年度慈溪市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受到市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依法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5件10人,公安机关已立案4件8人。纠正漏捕6人,追诉漏罪1件、漏犯2人,均作有罪判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均得到有效回复。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1件,经审查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26件,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法院再审后采纳抗诉意见的11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实现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信息联网,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监督,及时提醒。
四、夯实基础,注重公信,努力强化自身执法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展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律师法贯彻实施、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等工作情况,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实施与人大代表及镇(街道)联络工作制度,明确院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科室负责人联络人大代表的具体范围,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
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监督。切实重视政协的民主监督,聘请政协委员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及时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8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通过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参与“民生问题面对面”网络访谈、完善办案信息网上查询、网上举报等举措,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建立健全舆情信息员制度,及时收集、研判和反馈涉检网络舆情,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建立廉政风险动态预警机制,定期收集执法和廉政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防范。深化检务督察制度,针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采用巡视、抽查等方式进行全面督察,并在局域网上予以通报。实行案件质量每案必查,确保规范执法、廉洁从检。
五、从严治检,固本强基,倾力打造一流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思三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风建设提升年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开展第七轮“双聘”工作,优化了队伍的知识、能力和年龄结构。严格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干警的廉洁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在市直机关党工委的支持下,设立机关党委,强化了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以老带新、检察导师、疑难案件集体会诊等制度,切实提高干警的规范执法及群众工作能力。通过评选“慈检之星”、学习型检察官、学习型科室等形式,引导干警增强争先创优的意识与能力。通过慈检讲坛、专家授课、业务考核等方式,学好学透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为有效衔接新法实施,在市公安局、法院配合下,建立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办理机制,并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简易程序办案试点单位。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文化育检”战略,通过组织“慈检文化月”、开展谈心交心、完善廉政走廊等活动,着力营造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的和谐氛围。 2012年我院被市委组织部命名为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检察文化建设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书面交流。
2012年以来,我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宁波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9-2011年度慈溪市模范集体、慈溪市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各位代表, 2013年是我市“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抓手,以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着力点,努力实现服务大局有新成效,强业创新有新进展,法律监督有新作为,队伍形象有新提升,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主动地服务科学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切实做到检察工作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合拍共振。深化检察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涉资案件,服务我市经济科学发展。着重办理破坏湿地、山林等重点地区自然环境的犯罪案件,切实保障生态建设。慎重处理公共文化领域发生的案件,依法支持文化创新。深入查办城市建设、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为品质之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重点惩处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加重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始终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外来犯罪嫌疑人同城待遇、公益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尽力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更加扎实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惩防一体化建设,重点查办大案要案。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进一步解决渎职侵权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的问题。以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深化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和量刑建议制度,促进司法活动更加透明公正。
四是更加有力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今年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以争创省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为动力,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充实基层检察室职能,切实将基层检察室打造成涉检信息收集站、群众权益维护站和公正执法示范站。
五是更加深入地强化内外部监督。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工作。完善人民监督员和执法执纪监督员工作制度,深化人大代表联络机制,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切实重视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及舆论监督,更加重视涉检舆情的处置,切实提高舆情引导和处理能力。深化检务公开,使检察工作置于各方监督之下,持续提升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