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01-31 阅读: 3158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在慈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贺评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人民检察院2010年工作情况和2011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 “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
    一、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紧紧围绕 “平安慈溪”建设和上海世博会 “环沪护城河”工程,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767件260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25件2536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10件293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687件2553人,其中报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68件155人。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集资诈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以打击整治 “两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非法经营活动 (场所)和反盗窃为重点的“三打一反”行动,确保打击准确度,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对韩伟华故意杀人案等重大恶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缩短办案时间,依法快捕快诉,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
    妥善化解检察环节各类矛盾。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使执法办案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13件1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0人。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118件、来访49次,全部依法妥善处理。建立检调对接服务中心,将检察环节涉及民事赔偿且有和解意愿的刑事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可调解息诉的涉检信访案件等纳入社会大调解机制,调处各类案件50余件,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我院被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检调对接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基地。
    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组织力量参加治安防范检查等综治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帮助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尽快回归社会。充分发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作用,深入学校、社区、农村举办各类宣教活动60余次,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发挥老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的基础作用,有效减少和预防老年人犯罪。为了建立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线平台,经批准,组建了龙山、观海卫和周巷三个基层检察室,明确职责、主动作为,深入排查和预防职务犯罪、妥善处理涉检信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基层法制建设,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工作触角,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转变侦查思路,增强深挖意识,注重职务犯罪线索的排查,着力提高职务犯罪侦查能力。有效运用侦查谋略,把侦查的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以提高对腐败分子的震慑力和影响力。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2件22人、渎职犯罪案件3件14人。在办案过程中,严把证据质量关,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移送起诉的案件均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坚持办案力度和办案质量有机统一。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把侦查工作的重心放在依法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上,对所有自侦案件的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坚持文明规范执法。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务求做到证据翔实、指控有力,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组织大型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20余次。综合运用预防调查、预防咨询、检察建议等方式,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特点和原因,提出预防对策,为发案单位强化管理提供参考。加强侦防一体化工作建设,将预防工作贯穿于职务犯罪侦查的各个环节。我院的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三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三、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加大侦查监督力度。会同市公安局制定关于加强捕后侦查监督和协调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以及捕后撤销案件的条件和程序,进一步深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全年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11人,追捕3人,追诉漏罪、漏犯23人,监督立案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
    强化审判监督深度。坚持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全年共列席12次29案,有效拓宽审判监督的渠道,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全年提请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3件、民事抗诉20件。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向公安机关移送1起律师参与制造虚假诉讼案件,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加强对看守所日常监管活动的监督,对监管场所执法中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专项检察,加大对刑罚执行和减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监督力度,较好地防止了监外执行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四、狠抓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队伍思想建设。根据上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组织 “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 “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警的廉洁意识和公仆意识。组织开展 “找差距、比贡献、创新高”思想大讨论活动,引导干警凝心聚力,确保全院在取得全国 “模范检察院”荣誉后保持高涨的进取意识。我院被确定为宁波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被市委评为 “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检察文化建设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队伍中涌现出 “群众满意科长”、 “新时期百名优秀女性”等多名优秀典型,全年共有15人次立功受奖。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在全院开展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 “大培训、大练兵、大提升”等活动,组织全院干警赴省检察官进修学院接受为期4天的封闭式培训,相继开展庭审对抗赛、侦查终结报告制作比赛等活动,提升检察人员专业技能。注重抓好检察调研,组织慈检四季论坛、慈检论坛评奖会。全年在各类公开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45篇,在省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各类评比中获 “全省十佳民行申诉案件”、“全省十佳预防检察建议”等较好成绩。
    加强队伍自身监督。通过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等方式继续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联系,增强外部监督的及时性。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察”,开辟检务公开大厅,配备专职人员,实行统一受理、统一接访和统一答复,为群众办事提供 “一站式”服务。为实现执法办案全流程监督,在八个业务科室建立检察官电子执法档案,通过分级审核,全面、快捷、准确地反映检察人员的执法执纪情况,有效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 2010年,我院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了一些新的成绩,这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执法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要求还有距离;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检务保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具体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各位代表, 2011年是我市实施 “十二五”发展蓝图,奋力谱写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率先发展篇章的关键一年,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责任重大。今年我市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全面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为抓手,以 “比作风、比技能、比贡献”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事业全面进步,为实现我市 “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1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 “严打”方针不动摇,强化批捕、起诉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把刑事检察的重点继续放在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涉黄、涉赌、涉毒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上,严厉打击盗窃、非法集资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经济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不断提高对经济发展态势与社会治安形势变化的敏锐性与研判能力,加大对新型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针对影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强化职务犯罪打击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执法机关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其他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继续加大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力度,为我市科学发展打造清廉的政务环境。围绕职务犯罪多发环节,进一步研究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发生。
    进一步强化诉讼活动监督。以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为着眼点,坚持监督力度与监督质量、监督效果并重,全面强化诉讼监督。深入开展专项监督、专项检查、专题调研活动,努力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制度,完善与公安机关、法院的信息通报制度和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及时发现和准确纠正违法的能力。
    二、做深做实特色亮点,推进创新性工作纵深发展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总结基层检察室工作的基础上,把基层检察室依法履行职能作为服务基层改革发展稳定的立足点和切入点,拓展工作职能,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法律监督,探索具有慈检特色的基层执法模式。有效发挥基层检察室在民情信息收集、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重点人群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功能,积极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为农村的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增强检调对接实效。依托检调对接服务中心等平台,完善检调对接工作办法,提炼化解矛盾的有效做法,加强协调配合,把检察调解融入到社会大调解中去,努力以调解方式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探索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有效途径,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努力提升服务中心工作能力和水平。选派业务骨干担任基层法制促进员,推进基层法制建设。以征地拆迁、邻里纠纷、劳资纠纷、涉诉涉访为重点,做好基层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积极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的对策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继续深入开展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以纪念建党90周年和人民检察创立80周年为契机,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部分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巩固“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学习贯彻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在全院干警中深入开展 “比谁思想作风硬、比谁工作作风实和比谁生活作风纯”等比作风活动,进一步引导干警遵守检察工作纪律,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提升干警业务能力。以业务骨干和新进人员为重点,加强正规化岗位培训,同时抓好各类检察人员的全员培训,力争使每个干警都接受一次有针对性的轮训。加强检察技能建设,深入开展 “比侦查技能、比批捕技能、比公诉技能、比监督技能、比综合保障技能”等比技能活动,通过积极开展控辩对抗赛等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警的岗位适应能力、基本执业能力和攻坚克难能力。
    完善内外部监督。狠抓内部监督,积极探索科学的内部管理模式,积极开展 “我为规范执法作表率、我为全院发展增荣誉、我为地方发展保平安”等比贡献活动,确保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继续深化检务督察,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定期向人大、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进展情况,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求真务实,创新发展,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 “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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