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2022-04-01 阅读: 1300

1月25日上午,慈溪大剧院国徽高悬,熠熠生辉,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此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根据宪法宣誓有关规定,会议中产生的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应当组织宪法宣誓。本次宣誓仪式采用分批集体宣誓和单独宣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首先由当选的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百南领誓,当选的副主任高松岳、胡建国、宓永波、邹柏涌、楼雪聪、郑茹杰集体宣誓;随后,由当选的市长章程领誓,当选的副市长卜明长、董维波、顾昕、郑大巍、叶曙明、周高集体宣誓;最后,当选的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陈晓珍、市人民法院院长童立松分别单独宣誓。新选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待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再组织宪法宣誓仪式。

在宪法宣誓时,各位新当选领导精神抖擞,神情庄重,举起右拳,领誓人左手按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体宣誓人齐声读出誓言:“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铿锵有力的宣誓声响彻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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