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02-04 阅读: 1600

(2021年2月3日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春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中共慈溪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深化检察改革和法律监督体系建设,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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