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慈溪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02-04 阅读: 2142

(2021年2月3日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人民法院院长夏文俊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中共慈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尽责、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作为,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推进公正司法,奋力开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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