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05-11 阅读: 1539

(2020年5月10日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王春媛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慈溪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一体推进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核心战斗力,为我市在浙江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中走前列、当标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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