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提升垃圾分类成效
2020-05-09 阅读: 1797

人物名片:施招军 市人大代表 长河镇大牌头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

随着《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宁波迈入生活垃圾分类强制时代。目前,我市垃圾分类在社会化、市场化等方面开展了新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分类工作的四个环节(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中仍存在覆盖面不广、市民参与度不高、运输处置不到位等问题。

首先,市民、社区物业与市政环卫部门三者间缺乏信任与合作,导致投放与收集出现分歧与矛盾。其次,由于监管不到位,过程中缺乏对混装运输的约束性制度,未落实运输车辆配备分类要求,导致未将再生资源和厨余垃圾分开运输等现象。再者,垃圾分类仅停留于“清运”层次,未能全面真正的无害化处理。

建议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建议尽快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强化分类执法力度,有效约束垃圾分类不正确投放行为;设立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建议厨余垃圾处置费用由市级财政保障,对有效推开入户收集生活垃圾源头精准分类的村(社区)进行以奖代补;完善监管执法联动机制。解决垃圾分类问题需要工程技术和行政管理,需要政府与全民互动共治,出现的诸多问题更需多方着力。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40003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