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01-21 阅读: 1435

2019年1月16日在慈溪市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春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讲政治顾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把扫黑除恶、促进实体经济振兴、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作为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的重要切入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案件专办组,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捕诉一体”办理模式。加强与其他机关协作配合,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制定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工作办法,在事实认定、证据固定、案件定性等方面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引导。严格执行案件会商和审批制度,定期研究分析案件办理情况,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确保案件办理质效。2018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8件8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7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件38人。依法办理邢某某、徐某某等38人“套路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有力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着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牢固树立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正确办案导向,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依法起诉职务侵占、破坏生产经营、盗窃企业财物等犯罪案件74件120人。充分考虑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40名企业经营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等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涉企案件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款物、慎重把握办案时间节点,办案中主动听取当地党委政府和企业的意见,确保办案效果。与100余家民营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提供更加精准的检察服务。通过组织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涉企案件庭审观摩、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进企法治宣传等活动,促进企业人员提升依法依规经营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牢固树立“公共利益代表者”角色意识,稳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发文,全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市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派驻检察官工作室,建立信息互通、同步监督等工作机制。挂牌设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努力打造集线索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为一体的新平台、新窗口,举报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公益损害线索32件,全部及时办结并逐一答复。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针对违法排放医疗污水、销售“三无”食品、骗取国家补贴资金、非法占用土地、非法倾倒垃圾等行为,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0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向损害公益者收缴罚款100余万元,开展专项治理6项,取得较好成效。就周某某、余某某非法狩猎一案,提起宁波市首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就火锅店经营者郑某某使用“口水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提起宁波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初步形成惩治违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和保护公共利益的多赢共赢局面。

 二、守平安护民生,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民利、促进社会善治作为推进平安慈溪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320件201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592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89件333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752件2670人,案件量居宁波首位、全省前列。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案件44件61人。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及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起诉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犯罪案件5件13人,涉案金额1.3亿元;依法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9件17人,涉案金额5.87亿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313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283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着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坚决惩治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传销等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依法起诉54件265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9件22人。助推“美丽慈溪”建设,依法起诉污染环境犯罪案件6件13人,督促相关部门对造成环境污染的8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注重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帮助13名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5.5万元。突出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依法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8件8人。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犯罪形势分析及发案趋势预警,为党委政府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建言献策,相关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进一步完善“诉前介入”“第三方介入”等多元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息诉罢访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年无赴省进京访,我院办理的4件案件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案例精选》。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室驻扎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融入基层平安网格建设,认真履行执法司法监督、社会矛盾化解等职能。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呼声,继续深化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完善信息登记、查询、公开、通报、从业禁止等具体工作举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打造“花季关护”工程,与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关护工作覆盖全市141所学校,着力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我院“花季关护”工作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花季关护”团队受邀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受到张军检察长的亲切接见。

 三、明主责抓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深化法律监督作为推进法治慈溪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扎实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活动进行全域监督,对56件社会影响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112人,不起诉8人;以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1人;监督立案9人;纠正漏捕2人,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纠正漏诉9人。逐步完善驻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及龙山、观海卫、周巷三个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建设,定期派员驻点办公,开展查询侦查活动信息、召开检警联席会议、商讨重大疑难案件等工作。不断深化存疑不捕案件会商机制,通过检警会商,传导庭审证据标准,督促后续补充侦查,确保诉得出、判得下,案件办理质量明显提升,相关工作在省检察院召开的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被评为宁波市检察机关优秀创新成果。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平台运行,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协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5件5人。

 深入推进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严格把握监督标准,对案件定性、量刑幅度、诉讼程序等进行全面监督。建立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判决书审查制度,抗诉5件5人,法院全部改判。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进一步消除检法双方在法律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提请宁波市检察院抗诉的2件案件获得改判。聚焦“套路贷”等典型案件,共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1件,提请宁波市检察院抗诉13件,切实维护受害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不断拓展执行活动监督。继续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积极促进检察环节刑事和解,降低审前羁押率,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6件116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度,对社区矫正人员参与公益劳动、集体学习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依托我院研发的刑事执行信息共享平台,分析研判发现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20件,通过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督促整改。加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发送检察建议4件,法院予以采纳。助力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法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7人,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四、推改革谋发展,全力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把创新创优作为检察机关应对多重改革、实现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继续深化各项改革举措。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绩效考核等各项配套机制逐步完善。完成3名员额检察官的遴选和20名司法雇员的招录工作,一线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强,其中院领导带头办案120件,“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机制,依法起诉市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3件3人,并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法治教育等活动,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诉前主导,严把证据标准,提高起诉质量,增强庭审应对能力,无诉后撤案和判无罪案件。

 不断强化案件质效管控。牵头应用推广“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推动政法机关网上协同办案,司法办案质效明显提升。严把案件质量关,通过召开诉前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质量评查会议等途径,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管控,我院办理的8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优秀案件。严把办案效率关,对审查起诉案件进行繁简分流,专设简案办案组,辅以远程视频提讯、智慧公诉办案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办案周期进一步缩短。严把办案效果关,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公开受理、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努力提供优质检察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实现对外检察业务全部集中统一办理,相关工作在省检察院召开的现场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继续深化涉检信访工作“最多跑一次”改革,综合运用“信、访、网、电、远程视频”等接访手段,进一步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对于年老体弱、残疾的信访群众以及涉企信访,主动下沉检力,努力实现“一次不用跑”。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为律师执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共接待律师来人来电问询2054人次,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775张,律师阅卷从“复印一两天”变成“刻盘五分钟”。通过自行研发的“案管信息平台”向律师发送案件起诉、退补等重要诉讼节点提示信息1016条。

 五、重自强严作风,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把自身建设作为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基石,全面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贯彻落实《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监督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及时报备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法律监督文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互动交流,通过走访联络、发送手机报、寄送联络专刊、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等形式,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并及时研究回复。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务公开的措施和路径,“慈溪检察”微信公众号共推送83期,向社会各界通报工作亮点、典型案例、最新法律法规等内容,关注量、阅读量均有大幅增加。依法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应公开的一律公开,全年公开法律文书1932件、重大案件信息19件,司法透明度不断提升。

 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深入开展检律抗辩赛、法律文书制作比赛等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警实战能力,1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智慧侦监”人才库,9名干警在上级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获奖,其中2名干警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业务竞赛能手”称号。持续抓好信息宣传和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我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和“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19名干警分别获评宁波市检察调研人才、检察调研骨干,21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7篇论文在上级各类论文评比中获奖。不断丰富检察文化活动载体,举行微型党课比赛、经典诵读、迷你马拉松等活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得到进一步提振。

 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党组领导力、支部号召力、党员战斗力建设,筑牢干警党性修养根基,我院机关党委荣获慈溪市“先进党组织”称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院党组以上率下、模范引领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深化检务督察工作,落实通报整改机制,全年开展督察24次,督察公告均在内网予以公布,所发现问题全部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先后获得慈溪市级以上集体荣誉31个、个人荣誉35个,被评为宁波市十佳政法单位,连续三年获评宁波市基层检察院综合先进单位;继连续两年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后,又被推荐为省级先进候选单位。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以及各位人大代表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领导、人大代表及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增强,法律监督的效果有待提升,检察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市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准确把握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化法律监督,坚持改革创新,全面从严治检,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察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在护航发展上有新作为。继续深化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工作举措,深入开展“政企同心、你我同行”服务企业专项活动。妥善办理涉企案件,严格区分一般违法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及时纠正不当立案,依法打击民事虚假诉讼,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控金融风险,为民营企业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是聚焦平安建设,在社会治理上有新举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进行。注重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在平安慈溪建设中展现检察担当。加快推进“花季关护”工作品牌建设,继续深化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为未成年人提供最优检察保护。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重点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推动基层检察室转型发展,积极参与平安网格建设,助力化解基层社会矛盾。

 三是聚焦法律监督,在司法公正上有新担当。全力推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平衡协调发展。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着力完善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进一步深化诉前会议制度、存疑不捕案件会商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引导及诉前程序的主导。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不断提升发现监督线索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力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聚焦改革创新,在工作质效上有新提升。继续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突出专业化办案导向,对所有刑事案件实行“捕诉一体”办理模式。进一步加强与市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等相关规定,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加快检察信息化建设,持续加强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和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提高服务品质。

 五是聚焦能力建设,在铁军打造上有新成效。深入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奉献”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党支部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建设、队伍建设融合发展。主动适应司法责任制的新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大力推进清廉检察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确保监督者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立检初心,牢记为民使命,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为推动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取得更大成效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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