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慈溪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01-21 阅读: 1523

(2019年1月17日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夏文俊院长代表市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慈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本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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