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独生子女 父母养老体系
2018-02-06 阅读: 1776

    岑婉儿 市人大代表、逍林镇初级中学教师 

  当前社会,“2︰2︰4”的家庭人口结构模式已成为主流。尽管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这样的家庭人口结构模式可以应对平时的衣食住行,然而一旦“4位老人”进入暮年,其中的一位甚至几位老人生活失能,独生子女即使有孝心,也无时间和精力承担老人们居家养老的重担,更有部分家庭因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养老费用。

  针对这样的困境,我建议在全市住宅区规划时可考虑根据需要建立不同档次的老年公寓。公寓兼具多种功能设施如小餐厅、健身及休闲场所、社区医院等,有助于同龄人友好往来可缓解因退休、疾病等带来的心理变化、情绪波动而得到生活慰藉,提高生活质量。

  大力发展失能独生子女父母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在医院开设失能独生子女父母专用病房,为独生子女父母开设绿色通道。独生子女由于工作的原因,无法放弃工作照顾失能父母,失能独生子女父母的唯一去处就是医院或者养老机构。

  同时,市政府能否对失能独生子女父母就医或养老机构的费用进行适当补助,建立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扶助基金。就目前的情况看,失能老人住院或者机构养老的自费部分已超出老人的养老金收入,建立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扶助基金可谓是一项保障民生之举。建议市政府每年拨出一定数额的资金,结合其他募集方式,积累基金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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