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01-21 阅读: 1481

2014114日在慈溪市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慈溪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松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切实加强公正司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为开创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新局面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013件,办结21785件,同比分别增长15.09%18.9%,收、结案数首次突破两万件,继续位居宁波各县(市)区法院首位、全省法院前列。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203件,比上年增加28件。

  一、坚持公正司法,大力化解社会矛盾

  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切实履行司法职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被告人权益并重,确保刑事审判公正。共新收刑事案件2253件,审结2272件,同比分别下降16.56%18.65%,判处罪犯3166人,其中206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审结杀人、放火、强奸、抢劫、故意伤害、涉毒涉枪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316件,判处罪犯429人;审结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生产销售假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45件,判处罪犯69人;审结受贿犯罪案件10件,判处罪犯10人;审结非法经营、保险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77件,判处罪犯130人;审结污染环境、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案件3件,判处罪犯4人。对786名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老年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判处缓刑。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299名无力请律师、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提供辩护。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通过庭前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圆桌审判、庭后帮教等措施彰显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司法关爱。

  调判结合妥处民商事纠纷。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有效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661件,审结11611件,同比分别增长17.28%23.06%,涉及诉讼金额88.94亿元。对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相邻关系、物业纠纷等易发矛盾,加大调解力度,促进形成和谐文明的人际关系和社区环境,化解该类案件2756件,调撤率约70%。对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注重从促进矛盾理性化解的角度合理平衡各方利益,尽力消解劳资冲突和医患对立。对商业交易中因业务往来、资金融通等引发的纠纷,坚持调判结合,以调解促进当事人合作共赢,难以调解的,以判决维护交易规则、保护交易安全。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注重对被侵害方的司法救济,鼓励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营造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共审结侵害著作权、商标权等案件77件。

  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司法的审查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8件,审结49件,同比分别下降15.79%20.97%。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6件,经法院协调促成和解撤诉22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545件,执结594件,同比分别下降18.9%6.6%,其中自动履行、和解516件,强制执行38件,有效执结率93.27%。积极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78.57%。探索房屋征迁“裁执分离”,对一起强制搬离房屋案件裁定由行政机关实施强制腾空。加强重点领域行政争议的研判、预防和化解,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专项审判工作简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举措,切实保障群众胜诉权益顺利实现。共新收执行案件6919件,执结6674件,同比分别增长37.17%42.36%,执结标的额30.22亿元。积极争取公安、房管、国土、辖区银行等单位的工作支持,不断拓展执行协作网络,健全执行查控和执行征信机制。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出动干警夜间执行49人次,通过媒体曝光“老赖”594人次,司法拘留91人次,将6734条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统一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通过限制或禁止其融资、贷款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有序推进司法网络拍卖,全年共挂出97件拍品,成交45件,总成交额6155万元,节省佣金117.8万元,有效保障了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和落实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增强司法为民实效。

  强化诉讼服务便民利民。进一步加强法院机关及派出法庭诉讼服务窗口的标准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推行在线诉讼服务、24小时执行值班电话、执行短信服务等便民方式。大力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全年完成诉讼案卷电子化扫描7.01万卷,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电子档案查询专窗,实现当即查询,当场打印。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6.95%258件案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实现一审终审,平均审理天数7天,有效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不断扩大司法救助的受惠范围,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14类案件的当事人以及其他确实需要司法救助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对简易程序案件减半预收、对委托人民调解案件免收诉讼费。全年共为395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65.9万元,向30名符合特定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3万元。

  拓展司法公开深度广度。在门户网站上设置案件信息查询功能,公开院领导基本信息、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各庭室职能等。全面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493篇,通过互联网直播案件庭审16件,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35次,邀请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社区居民等旁听庭审30余次。

  深化诉调衔接机制建设。强化立案引导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工作,畅通多元纠纷化解通道,方便当事人自主选择矛盾化解方式。打造形成以立案庭人民调解中心和法庭人民调解室为主导,以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和消费者维权中心为补充,以司法联络室和基层法制促进员为辅助的多元化诉调衔接机制。联合保险业协会搭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险纠纷诉调衔接平台。全年通过诉调衔接平台受理纠纷2424起,占同期民商事收案比例近21%,调解成功1883起。

  三、坚持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去谋划,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延伸司法服务,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服务重点工作推进。新设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司法联络室,进一步完善联系重点片区、重点工程工作机制,拓展和强化司法联络室的法律指导、矛盾化解、依法保障功能。兼顾重点工程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的公共利益需求和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审结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32件,受理涉重点工程行政非诉案件5件,除一件协调撤回申请外,其余4件全部裁定准予执行,对涉北二环东延、青少年宫路北延等工程的4起房屋裁决、强制搬迁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出台司法服务“三改一拆”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诉前协调工作,保障“三改一拆”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助力城市品质提升、城乡环境整治。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重点工业废塑料统一整治“强制执行月”、“集中执行周”行动,促进生态市建设、打造“美丽慈溪”。

  服务经济健康发展。加大金融案件审判力度,促进我市银行业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共审结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借款纠纷案件1204件,为上年度的3.9倍,涉案金额合计约35.76亿元。联合市银行业协会召开金融司法座谈会,组织涉金融案件专项调研,发布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简报,为区域金融风险防范提供决策参考。审慎处理重大涉企案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涉企诉讼重大情况,协同做好涉诉企业的资产保全、职工稳控等工作。稳妥有序地审结了2007年以来的2例破产清算案件,为辖区企业走司法破产之路积累了经验。

  服务社会和谐稳定。主动参与“平安慈溪”、“法治慈溪”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健全重大案件风险防控和协调处置机制,有效评估、防控、应对重大涉稳风险,妥善处理涉春兰实业公司、裕华毛绒有限公司等重大涉企、涉众案件。完善领导包案、部门负责、多方参与、专人承办的涉诉信访化解机制,共处理来信229件次,接待来访238人次,院长接访11201人,化解涉诉信访案件4件。探索组建小巷法官服务队,让干警进村入企接地气,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举行各类普法活动25次,通过媒体刊发司法新闻宣传报道472篇。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填堵社会管理漏洞的功能,共发送书面司法建议13份,能动延伸司法活动对优化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牢牢把握司法公信的基本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狠抓管理求质效,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大力改进司法作风。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六条措施”、省委“六个严禁”、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个一律”和宁波市委“十项规定”。配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整改干警在司法作风、司法规范、司法礼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政法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活动开展筑司法廉洁底线、促司法作风转变、强公正司法理念。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示范岗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院文化建设活动。建成了院史荣誉室,取得宁波市法院系统第二届运动会第一名成绩,展现了法院风貌和干警风采。举办法官授职典礼,激发广大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新招录干警12名,推出8个中层岗位实行竞聘上岗,优化了队伍结构,配强了中层队伍。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0次,培训干警350余人次,切实提高干警熟练掌握法律、准确理解法律、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公正裁判的能力。

  切实优化审判管理。合理分配审判资源,配优配强办案一线力量。加强部门和法官个人绩效考核通报,避免干警办案拖延,努力减少工作瑕疵。研究把握审执工作基本态势和发展趋势,定期分析质效评估数据,查找落后指标,着力整改提升。加强重要流程和重点环节监管,坚持开展庭审评查、案件质量评查、审限预警、流程通报,共评查庭审50次、案件1355件。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提高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水平。

  不断强化外部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部署和审判职能履行情况,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座谈交流28次。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阳光司法视察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调研工作,并根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件建议和1件提案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理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9件,依法改判3件。注重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普通程序陪审率保持在95%以上。将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由原有的80名确定增加到300名,率先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中迈出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重要一步。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里,经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我们较好地完成了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得到了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共有17个集体和25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我院荣获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浒山法庭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二等功,周巷法庭被评为宁波市传承“枫桥经验”服务基层先进法庭,涌现出全省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宁波市十佳优秀法官、十佳调解能手、十佳优秀执行员等一批先进个人。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衷心感谢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

  在肯定成绩、看到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持续加剧,法官办案压力仍然较大,法官待遇保障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舆情信访压力有增无减,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闹访、缠访等情况依然存在;三是债务人规避执行现象仍然突出,胜诉权益的实现常因此陷入困难,严重影响司法权威,制约司法公信;四是个别干警司法作风不实、办案质量效率不高,司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对此,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五、做好2014年人民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今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认真履行司法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狠抓能力建设不放松,在执法办案上有新进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克服畏难情绪,提振工作激情、办案热情,全力应对案多人少状况。深化廉洁司法教育,深入开展审务督察,确保司法行为公正规范、司法作风清正廉洁。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实施审判、执行全程监管,破除瓶颈因素,促进质效提升。正确处理办案任务繁重与业务能力提升不足之间的矛盾,创造有利条件,促使干警升级司法理念、更新法律知识、掌握信息技术,打好提升工作质效的扎实基础。

  注重能动司法不动摇,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顺应改革潮流,服务改革推进。继续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及“三改一拆”、“水环境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妥善化解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涉及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等矛盾纠纷。加强中小微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妥处涉企债务纠纷。继续关注金融借款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助力银行业加快处置不良资产。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深化诉调衔接工作。

  坚持司法为民不懈怠,在群众期待上有新回应。树立“司法理念上敬民,司法程序上便民,司法举措上护民,司法改革上利民”的意识,以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赢得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更加重视涉案民生利益保障问题,落实好司法救助,妥善审理好医患纠纷、劳动纠纷、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进一步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争取各方支持,合力破解执行难题。有效回应群众来信来访,关注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社情民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涉诉信访,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自觉接受监督不避短,在司法公开上有新拓展。不回避问题,不自护己短。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做好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确保人大政协联络渠道畅通。依法办理检察机关民事、刑事抗诉案件,保障检察机关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按计划稳步开展新增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尝试微博庭审直播,探索开通官方微信,不断增强运用新媒体开展司法宣传的能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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